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ERP系统软件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ERP系统软件升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ERP系统软件升级项目;
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30493001
2.3招标范围:为物资集团提供ERP系统软件及二次开发升级、数据迁移等配套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预算:64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面上线工作;
2.8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信息化升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查询结果的带页眉页脚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查询结果的带页眉页脚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 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003011
电子邮件:xhwzjyglb@126.com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室
联 系 人:吕丛、石乐
电 话:0371-69092012、0371-63616905
电子邮件:hnyxwb@vip.126.com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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