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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秋季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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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秋季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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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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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秋季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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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秋季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秋季教材和出版用纸采购入围项目

1.2 项目编号:0635-2301N0548。

1.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两大部分,共九个标段,明细如下:

第一部分:教材用纸采购

一标段:教材用纸60-80克双胶;

二标段:教材用纸105克铜版;

三标段:教材用纸128-157克铜版

第二部分:出版用纸采购

四标段:出版用纸60克双胶;

五标段:出版用纸70-80克双胶;

六标段:出版用纸100-150克双胶;

七标段:出版用纸105克铜版;

八标段:出版用纸128-300克铜版;

九标段:出版用轻型纸。

1.4 入围单位数量:

一标段:拟入围6家;

二标段:拟入围4家;

三标段:拟入围4家;

四标段:拟入围6家;

五标段:拟入围6家;

六标段:拟入围3家;

七标段:拟入围4家;

八标段:拟入围4家;

九标段:拟入围4家。

1.5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

1.6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部分共九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纸张生产企业或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不含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3 投标人通过绿色森林认证(FSC或PEFC),提供投标标段任一克重的CMA检测报告(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或设备或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策,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页)。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 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的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3.3 招标文件获取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森林认证证书(FSC或PEFC)、所投标段任一克重的CMA检测报告(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承诺,格式自拟;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7“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页。

3.4 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起至 2023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5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111室 

3.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发送,有意参与此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需将招标公告“3.3 招标文件获取须提供的资料”内容(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章)的资料扫描PDF格式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haobiao0001@126.com),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经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注: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投标文件中仍需附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7 招标文件费用:500/,售后不退。

形式:请将招标文件费转账至此账户,并将电子转账凭证发送zhaobiao0001@126.com。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2601005968888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一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p5o9x7.tlfy5.cn)、上同时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六、联系方式

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张敏

   话:0371-620030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

   箱:xhwzjyglb@126.com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1房间

人:王富祯、宋宇

   话:0371-65528803

电子邮件:zhaobiao0001@126.com

   2023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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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b62003015@xhwz.com.cn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

综合办公室:0371-62003015

浆纸中心:  0371-62003028 86622959

国际贸易部:0371-86636289 8668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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